Creative Commons,简称 CC,中国大陆正式名称为知识共享,台湾正式名称为创用 CC。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也是一种创作的授权方式。此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增加创意作品的流通可及性,作为其他人据以创作及共享的基础,并寻找适当的法律以确保上述理念。
传统的著作权通常位两种极端,一端是“保留所有权利”,另一端则是“不保留任何权利”(即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知识共享则试图在两者中间广大的灰色地带保有弹性,使得创作者可以“保留部分权利”。知识共享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授权形式及条款组合,创作者可与大众分享创作,授予其他人再散布的权利,却又能保留其他某些权利。知识共享的诞生是为了避免现代知识产权以及版权法在信息共享方面的问题。
该计划向版权持有人提供数种自由的版权协议,以应用于作者发表在网络上的内容。它同时也提供了描述协议的RDF/XML诠释资料,以利于电脑自动处理及定位。
这些努力是为了反击支配了现代社会,而且拘束力日益增加的“权限文化”。这是传统出版者为了维持并加强其在流行音乐、大众电影的寡占,向社会大力推行的一种文化。
官方网站 http://www.creativecommons.org
中国官方网站 Creative Commons 中文 http://cn.creativecommons.org
===============以上内容转自百度百科===============
说白了,这就是版权保护意识,Creative Commons 能在中国大陆站住角,可谓是开出的一朵奇葩,我们应该好好地保护它,支持并推动 Creative Commons 在中国大陆的发展。
可以看到,已经有部分博客已经在文末或者在页底加上了 CC 的标记,以示版权所有。当然,还有很多朋友根本不知道 CC 标记是什么意思,更有甚者,即使知道其意义也是视而不见,还是该抄的抄,该转的转。Creative Commons 出于非盈利组织,它没有任何手段可以阻止或者惩罚不遵守该协议的人,所以 Creative Commons 只能防君子却防不了小人,在这一点上,Creative Commons 要在中国发展遇到了最大的阻力。
就像我们抵制 IE6 一样,这不是一人一朝一夕之力可以实现的,我们需要给 Creative Commons 时间,我们更要给自己时间,当有一天 Creative Commons 可以在中国大陆遍地开花之际,也就是我们的互联网成熟之时。
Creative Commons,博客,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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